我院经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烟台市首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名单的通知》(烟人社函〔2023〕51号)批准,备案为烟台市专项能力考核机构,备案号为37060004。按照市人社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发挥专项职业能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现将2024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项目和对象
二、考核时间
三、报名条件
本着“个人自愿、市场需要、促进就业”原则,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四、报名要求
1.考生自行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学院提出报名申请。
2.培训机构集体报名。培训机构完成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后,按照“考培分离”原则,可以培训机构名义向学院提出报名申请,提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人员花名册(附件1,培训机构盖章);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需填写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审批表(附件2),并附花名册(培训机构盖章),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盖章后,向学院提出报名申请。
五、考核方式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照考核规范要求进行,采用技能操作考核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60 分(含)以上为考核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专项职业能力电子证书,证书可在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www.sdosta.org.cn。
六、结果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参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制定烟台市技师学院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20元。
八、报名咨询及其他要求
1.根据省、市人社部门部署要求,严格工作和考核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工作时效,及时为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
2.报名地点:烟台市技师学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咨询报名:0535-6377523 ;6937262
监督电话:0535-6937268;0535-678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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